美國法院震撼判決 依"反托拉斯法"裁定 Google為"壟斷者"
美國地區法官,阿米特·梅塔,八月初宣布一項"震撼全球"的裁定,內容直指"谷歌搜尋引擎"確實存在,非法利用"市場主導地位",打壓競爭對手並抑制創新。
由 美國司法部所提出,美國地區法官,Amit Mehta所主導,將近一年的"谷歌訴訟案",不只是美國近25年來,最大規模的"反托拉斯案",且根據來自谷歌、微軟,以及蘋果等高層的證詞,最終宣布了長達 277 頁的裁決書,也將成為"可改變"全球潛在市場格局的新結論。
裁決書中指出,谷歌是一個壟斷者,其行為是為了維持壟斷地位。結果也直接打臉谷歌,之前所一貫主張的: 受歡迎程度源自於,消費者對搜尋引擎的強烈需求,此外,搜尋引擎的卓越性能,已使其成為在線搜尋的代名詞。
對此,一些美國主流律師皆認為,幾乎可以肯定,谷歌會對這項判決提出上訴,且最終可能會上升到美國最高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