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一名男子阿明(化名)在父親過世期間,與許久未聯絡的堂妹小花(化名)重新取得聯繫,兩人透過LINE加了好友。未料,他事後以詢問開餐廳相關事宜為由,前往堂妹的租屋處,並企圖性侵,但因無法勃起而未遂。最終,男子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。
根據判決書,阿明與小花平時並無聯繫,直到2023年,小花前往阿明父親的治喪處所捻香,兩人因此透過LINE重新加回好友。事後,阿明以洽談開餐廳為由,獨自前往小花的租屋處。期間,兩人先是聊天、喝酒,阿明再刻意提及小花在原生家庭中的親子衝突,導致她情緒低落、當場哭泣。
隨後,阿明趁機以安慰為由摟住小花的肩膀並緊抱她。小花察覺不對勁後,立刻以手阻擋並明確表示「不要這樣」。阿明仍繼續動作,最終因無法勃起而性侵未遂。
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,阿明堅決否認犯下強制性交未遂的行為,並辯稱當時在小花的租屋處,對方情緒激動、不斷哭泣,甚至向他要錢,但他始終沒有碰觸對方,還給了她2萬元。阿明的辯護律師則主張,小花當天有服藥又飲酒過量,可能導致出現「酒精性記憶空白」的情況。
法官認為,阿明的辯詞明顯是在推卸責任,內容不足採信,且本案相關證據已相當明確,足以認定他確實犯下強制性交未遂罪,判處阿明有期徒刑2年8個月。
不過,阿明對此判決不服,提起上訴,並表示小花在案發當時服用了精神科藥物並大量飲酒,可能導致「酒精性記憶空白」,且他在案發後出門買酒期間,對方並未報警,還讓他再次進入屋內,因此認為小花的證詞前後矛盾,不足以採信。
經高等法院審理後,法官認為原審判決對阿明所涉強制性交未遂罪的認定並無不當,所判刑度也屬合理,駁回上訴維持原判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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