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亞洲 社會 少女遭騙「帶看工地」汽旅失身 工程行老闆下場超慘

少女遭騙「帶看工地」汽旅失身 工程行老闆下場超慘

  • 06/12/2025 22:36

高雄一名科技工程行負責人小明(化名)聘用一名未成年少女阿玉(化名)擔任會計,某次兩人外出前往工地途中,該負責人卻突然將車開進一間汽車旅館,並對該名少女伸出狼爪。事後,該名少女提告求償,法院除判該負責人須賠償40萬元外,因該名少女堅持應重懲對方,最終法院判處該負責人有期徒刑3年10月。

根據判決書,小明於2022年10月24日起僱用年僅17歲的阿玉擔任會計。隔(25)日下午3時許,小明藉口要帶阿玉外出看工地,阿玉應允後便一同搭車外出。不料途中,小明卻開車前往一間汽車旅館,並要求阿玉一起進入。阿玉因不敢拒絕,只好隨他上樓進入房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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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明於2022年10月間聘用一名未成年少女阿玉擔任會計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
兩人進入房間後,小明隨即對阿玉伸出狼爪。所幸阿玉不斷掙扎,並以想上廁所為由脫身,小明才作罷,隨後開車將阿玉送回工程行。

案件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,小明坦承有觸碰阿玉的胸部及下體,並承認自己確實有藉由職務權勢對她進行猥褻。不過,他堅決否認有強制性交的行為,並辯稱自己並不知道阿玉不願與他發生性關係。

法官認為,案發時阿玉僅17歲,尚處於青少年階段,心智發展尚未成熟,刻意設局虛構相關情節以陷害小明的可能性極低。更何況,作為被害人,若指稱下體遭侵犯,勢必對自身名譽與貞潔造成重大影響,並非輕易能為之,顯見其陳述具有可信度。

因此,法官指出,小明雖坦承犯下利用權勢猥褻罪,卻否認強制性交的指控,顯見他對於自身刑事責任缺乏真正的悔意。不過,考量小明已與阿玉達成調解,並支付賠償金40萬元,顯示其對自身行為所造成的傷害,已有一定程度的彌補。此外,阿玉及其父親也表示,在小明履行賠償後願意原諒他,並請求法院從輕量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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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除判小明須賠償40萬元外,還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10月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

沒想到,阿玉在收到餘款後,仍向法院表示,希望能對小明從重量刑。最終,法院認定小明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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