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亞洲 社會 哥喝醉爬窗進妹房間!喊「給妳300」想洩慾下場慘了

哥喝醉爬窗進妹房間!喊「給妳300」想洩慾下場慘了

  • 06/17/2025 07:37

怎麼有這款哥哥?台南一名男子阿正喝醉後,竟在深夜爬窗潛入妹妹房間意圖對她上下其手,竟還說出「我給你三百塊」這種話,妹妹當下強力反抗,事後報警才讓全案曝光。

根據判決指出,阿正和妹妹同住一屋,2023年8月17日凌晨,當時妹妹正在房間內熟睡,阿正悄悄從廚房後陽台窗戶爬進妹妹房間,不僅下半身裸露沒穿內褲,還直接壓在妹妹身上,試圖對她伸出狼爪,甚至用台語說出「給我X一下,我給你三百塊」這種喪盡天良的話,所幸妹妹奮力反抗、拉扯阿正頭髮才沒讓他得逞,隨後阿正便離開妹妹房間。

妹妹事後報警處理,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,阿正在警詢及法院審理期間全盤承認犯行。辯護律師稱,阿正媽媽需要洗腎,因為不忍媽媽受此折磨,願意捐腎給媽媽,顯示他還有效新,且阿正領有輕度智能障礙證明,智識程度較一般人低下,加上事發當天因為飲酒導致控制力降低,才會一時衝動而觸法,過程中並無對妹妹施家暴力或其他傷害行為,妹妹反抗之後就罷手,並未再試圖性侵,事發過後還傳訊息給妹妹道歉,此外,阿正本人也坦承犯行,展現認錯反省的態度,為了節省司法資源,盼以刑法第59條規定(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,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,得酌量減輕其刑)幫阿正減刑。

不過法院認為,阿正身為兄長,卻罔顧人倫道德與對妹妹的尊重,深夜潛入房內,未著褲子即對妹妹下手,行為極度惡劣。妹妹原應該能在家安心休息,卻遭到最親近的家人背叛與侵犯,導致身心受創,心中留下相當大陰影,實屬嚴重侵害女性身體自主權,且至今尚未獲得妹妹原諒,因此難以減刑,最終依強制性交未遂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。可上訴。

東森新聞關心您
尊重身體自主權!請撥打113、110
酒後找代駕!飲酒過量有礙健康!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