貓奴注意!農業部自今年1月1日起,正式將「貓」納入法定寵物登記對象,並給予1年宣導緩衝期,若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仍未完成登記者,飼主恐將面臨3,000元至1萬5,000元不等罰鍰。台東縣政府呼籲縣民儘速辦理貓隻寵物登記,切勿心存僥倖,以免受罰。
為配合中央政策,台東縣政府亦於5月5日公告修正今年度《犬貓及人工飼養陸生食肉目動物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事項》,並將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公告明定,符合「室內飼養」條件的家貓,可免強制注射狂犬病疫苗,意即長期於室內生活,並於外出時全程置於運輸籠等密閉裝置內、不得伸出四肢、頭部、尾巴或逃脫者,無須接種疫苗。
台東縣政府表示,所謂「室內」環境,則指以屋頂或天花板及四周隔板或其他結構完全封閉,足以防止貓隻逃逸之空間。至於放養貓或可自由出入戶外之貓隻,仍列為高風險族群,須依法注射狂犬病疫苗,否則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。
因應相關新制,台東縣動物防疫所也規劃辦理多達160場次巡迴宣導與服務活動,深入各鄉鎮、市、村里與部落社區,協助民眾辦理犬貓登記與疫苗注射,並提供免費登記優惠,鼓勵飼主踴躍參加。活動詳情與場次資訊可至動防所官網查詢。
台東縣農業處長許家豪指出,縣內獸醫診療機構數量有限,呼籲縣民配合巡迴行程,就近完成寵物登記與疫苗施打程序。許處長強調,未依法辦理寵物登記者,將依法處以3,000元至1萬5,000元罰鍰,未施打狂犬病疫苗者,罰鍰更高達3萬元至15萬元。
台東縣政府再次提醒,飼主除了愛護寵物,也須依法履行飼養責任,共同防堵狂犬病疫情風險,守護人畜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