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有民眾目擊,一部自小客車行駛中,後座乘客竟然拉開窗戶放鞭炮沿路炸,差點就炸到其他用路人,警方依法開罰,所有違規罰鍰相加最高6萬7千多元,另外危險駕車也已觸犯公共危險罪,將通知到案說明。
清晨五點多天還沒亮,駕駛行駛在內車道,突然看到左方對向車道出現一道閃光一閃而過,隨即聽到劈哩啪啦的聲響。
行駛的過程當中,後座有人正燃放鞭炮,邊開車邊放鞭炮,萬一炸到其他人車怎麼辦?警方獲報之後,查看同路段監視器,果然找到這部自小客車,13號凌晨五點多,他行經高雄三多二路,一路上都把窗戶打開,煙花往馬路噴射,若因此嚇到人或炸到人,後果不堪設想。
民權路派出所長劉滌吾:「本分局已鎖定車主李姓男子,將於查緝到案後,依法開罰並偵辦,另亦將資料移請消防局及環保局,依權責審認裁罰。」
警方通知60歲的李姓車主到案,並且依違反道交條例,跨越兩車道行駛危險駕車,和違反社維法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,裁處最高67800元罰鍰,另外他還觸犯公共危險罪,查緝到案後將依法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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