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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藝人遭經紀人「車內侵犯」 錄音檔成鐵證

  • 08/07/2026 21:06

女藝人遭經紀人權勢性騷擾。(示意圖/AI生成)

▲ 女藝人遭經紀人權勢性騷擾。(示意圖/AI生成)


演藝圈再爆經紀人伸魔爪!擔任演藝經紀人的男子小黎(化名),利用替旗下女藝人A女(化名)洽談工作的權勢關係,假意在車內替女方「按摩肩頸」,卻趁機將對方強拉襲吻。A女飽受驚嚇,逃回住處後向室友哭訴並報警。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,不採信小黎「只是出於關心」的卸責辯詞,認定其觸犯《性騷擾防治法》之利用權勢性騷擾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。


假藉按摩肩頸 車內突襲強吻女星

根據判決書指出,被告小黎與被害人A女之間具有演藝經紀關係,負責替A女過濾並洽談演藝工作。2024年5月26日晚間近8點,小黎開車載A女回到其位於台北市北投區的住處樓下。


小黎見A女坐在副駕駛座,便以替她「按摩斜方肩」為藉口,趁A女未注意且來不及抗拒時,突然用雙手抓住A女肩膀,將她強拉轉向駕駛座並親吻其嘴唇。A女受驚後奮力推開,但小黎竟還想再親第二次,A女急忙解開安全帶逃下車求救。


犯後瞎扯挾怨報復 錄音檔成鐵證打臉

案發後,A女神色驚恐、目光呆滯地向室友哭訴遭遇。然而,小黎在法庭上矢口否認犯行,辯稱當天只是「出於好意關心」幫忙按摩,並指控對方是因為後續的工作糾紛才挾怨報復。


不過,法官勘驗案發後雙方的通話錄音發現,當A女在電話中氣憤質問小黎為何強吻她、甚至意圖伸舌頭時,小黎僅否認「伸舌頭」及「勾第二次」,對於親吻一事完全沒有反駁,甚至還語帶挑逗地回覆,「其實你覺得只有我有反應嗎?」這段對話成為法官認定小黎確有性騷擾行為的鐵證。


認定權勢性騷 法院重判1年1月

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,小黎對A女具有培訓、考核及提供工作機會的權力,雙方屬於「相類於求職」的上下監督關係。小黎為逞一己私慾,利用權勢將被害人誘至車內性騷擾,嚴重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觀念。


法官痛批,小黎犯後不僅飾詞狡辯、態度不佳,且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。最終依《性騷擾防治法》第25條第1項後段「利用權勢性騷擾罪」,重判小黎有期徒刑1年1月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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