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 台南市衛生局到趙建銘開設的診所進行稽查。(圖/台南市衛生局提供)
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於生日(12日)當天爆料,前夫趙建銘曾多次將玻尿酸及類固醇攜回家中為她施打,引發外界對醫療行為是否違法的疑慮。台南市衛生局接獲消息後,隨即前往稽查,經查核後確認診所存在違規事實,決定依法開罰,其中未親自看診開立病歷部分,最高可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。
陳幸妤痛訴「肌腱斷裂被當五十肩」
這起風波源於趙建銘所開設的骨科診所Google地圖評論區,署名「陳幸妤」的留言痛批趙建銘「毫無醫德」,並透露自己肩膀肌腱斷裂,長達5年來都被趙建銘拿玻尿酸與類固醇回家,當作五十肩治療,甚至不讓她到醫院拍片檢查,導致病情延誤。此外,她也指控趙建銘對家人的診斷態度潦草,包含二兒子骨折、小兒子手腕疼痛均未獲得適當處置。
面對前夫的醫療處置,陳幸妤表示自己現已死心,她直言「本來痛到無法穿衣脫衣無法拿蓮蓬頭,拿水杯,睡覺都會痛醒」,後來改到其他骨科診所接受治療後,情況才有改善。相關爆料曝光後,衛福部也出面說明,強調醫師執行業務均須遵守《醫師法》規範,並指派地方衛生局針對處方藥物來源及病歷製作進行深入調查。
衛生局稽查證實2違規 最高可開罰10萬
台南市衛生局前往診所實地稽查後指出,陳幸妤雖有製作病歷,但負責醫師表示,陳幸妤從未到院看診過,涉違反醫師法第11條第1項規定。衛生局指出,由於醫師未親自診療即製作病歷,將依《醫師法》第29條規定,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。
除了未親自看診之違規外,衛生局在現場查核時亦發現其他行政疏失,查核發現診所雖有藥師調劑,但於調劑後,未依規定於處方箋簽名或蓋章,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。衛生局表示,將針對處方箋未蓋章部分,將依同法第22條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