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 越南前國會議員阮士強2025年5月在河內駕車撞死18歲女學生,2026年警方以認罪賠償為由宣布免起訴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2025年5月30日,越南河內發生一起慘烈的交通事故。越南前國會議員、前外交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阮士強(Nguyễn Sỹ Cương)駕駛一輛名車,與一輛迎面駛來的機車相撞後撞上路樹,事故造成機車騎士受傷,騎士18歲的女兒腿部截斷,並在送醫一週後不治身亡。然而,這起造成一死一傷的嚴重車禍,直到2026年8月17日晚間,越南國家電視台(VTV)才首次正式提及肇事者為阮士強,並公佈了河內市公安局的處理結果:阮士強將「免於刑事起訴」,引發當地民眾怒火。
越南前國會議員車禍免責引爆全民質疑
根據《BBC》報導,河內市警察局副局長阮德龍(Nguyễn Đức Long)上校指出,阮士強在事發後「真誠認罪」、「積極糾正後果」,且受害者家屬已提交撤銷刑事指控的請願書,河內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吳鴻山(Nguyễn Hồng Sơn)亦批准了這項豁免,認為處置合乎法律規定。律師分析,當局係套用越南《刑法》第29條第3款的「得免除刑事責任」條款,由於阮士強被認定違反第260條第1款(最高判刑5年),屬於過失輕微或嚴重犯罪,在自願賠償且獲得受害方撤訴的前提下,警方決定不予起訴。
官方解釋在越南引發了強烈質疑
官方的解釋在越南社會引發了強烈質疑,許多人指責當局涉嫌包庇權貴,並提出多項程序與事實上的疑點:
過去類似的交通致死案件中,即使肇事者賠償並取得和解,法院多半仍會進行審判並判處刑罰或罰金。此外,免除刑事責任的決定權依法通常屬於法院,但本案卻在警察調查階段就直接撤案。
近日社群媒體瘋傳一段事故現場影片,顯示車輛撞樹後,駕駛與乘客相續離去,未對傷者施救;若屬實,阮士強應適用處刑更重的第260條第2款,依法根本不適用免訴條件。
法律界人士指出,免除刑事責任前提必須是「已正式立案並提起訴訟」後的暫停機制。但截至目前,官方從未說明本案是否曾經正式立案。
越南民眾前往事發地點獻花 國際社會也關注
《BBC》指出,隨著越南民眾前往事發地點的樹下獻花、要求資訊透明,當局不僅要求社群平台刪除相關貼文,更派員阻擋民眾獻花。這種壓制態度反將事件推向國際舞台。《紐約時報》、《海峽時報》及法新社等國際媒體紛紛對此進行報導,《紐約時報》指出,大眾的憤怒不僅源於車禍本身,更反映出民眾對特權階級、官員腐敗以及司法偏袒精英層的長期不滿。根據《Báo Dân Việt》報導,官方試圖將網路聲浪定性為「被敵對勢力利用」,但事件已激發了越南年輕世代對司法公正與資訊透明的強烈渴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