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 情侶分手後仍同居,竟演變成拿刀威嚇、掐頸施暴並兩度性侵的恐怖夢魘。(示意圖/AI生成)
情侶分手後仍同居,竟演變成拿刀威嚇、掐頸施暴並兩度性侵的恐怖夢魘!桃園市一名男子阿奎(化名)與前女友A女雖結束戀情但仍同住,去年11月雙方爆發口角,阿奎竟持刀抵住女方腹部、掐脖掌摑逼迫下跪,並兩度違反其意願強行性交,甚至拿出手機全程錄影。
事後阿奎全盤否認犯行,硬拗「床頭吵床尾和」是兩人日常,但法官勘驗影片與傷勢鐵證,認定女方是在極度恐懼下採取防禦安撫策略以求保命,性自主權遭徹底剝奪,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、對被害人錄影而強制性交等罪,合併重判阿奎有期徒刑8年。全案可上訴。
持刀抵腹逼下跪道歉
判決書指出,阿奎與A女原為同居情侶,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具家庭成員關係。去年11月25日下午2點左右,阿奎擅自使用交往期間取得的鑰匙開門進入A女租屋處,兩人隨即爆發激烈爭執。
阿奎情緒失控,先是徒手狠掐A女頸部致其無法呼吸,並連續甩巴掌,隨後更抓起水果刀直抵A女腹部,喝令她下跪認錯;期間只要A女道歉的語氣或內容不合其心意,阿奎便再度掌摑施暴。
在暴力威逼下,阿奎違反A女意願,強行以性器侵入其口腔,同時持手機錄下全程。即便A女在受辱過程中痛苦表明「因為我一直很想吐」,阿奎依然強壓女方頭部直到結束。
隔天上午7時許,阿奎明知女方歷經前一日的持刀威脅與肢體暴力,心理已處於深層恐懼與實力壓制之下,竟利用A女不敢反抗的心理,再度強逼口交並性侵得逞,且同樣用手機將過程錄下。
辯稱「親密和好是情侶日常」
全案審理期間,阿奎矢口否認加重強制性交罪責,辯稱兩人交往時向來習慣在激烈爭吵後,透過床上擁抱、聊天與發生性行為來合意言歸於好。他甚至反指是女方先持刀揮砍,自己是為了防衛才奪刀抵肚,並堅稱下跪、性行為及錄影都是女方自願。
隔天上午更是女方主動擁抱撫摸才發生關係。其辯護律師也主張,女方事後曾換衣服拍照取悅、幫忙點外送、一起打電動,在電梯被拍到挽手親吻,甚至傳訊給學姊時夾帶「哈哈哈哈」等語,足見被告主觀認定已獲合意。
然而,法院逐一勘驗事證徹底推翻阿奎說法。法官勘驗扣案手機影片發現,阿奎語氣極為不悅地質問「你在不爽?」、「那為什麼臉那麼臭?」A女則萬般無奈回應「沒有,因為我一直很想吐」,隨後即遭阿奎出手強壓頭部。
法官認定,若是真正合意性交,絕不可能出現面露不悅與想吐的情形,女方顯然是遭受物理與心理雙重壓制而屈從。此外,A女雙眼眶周圍布滿細微紅點、雙頰有明顯暗紅傷勢,搭配證人證詞及阿奎在偵訊時曾自白動手掌摑,足證暴力施虐屬實。
安撫偽裝成求生手段
法官在判決中深刻剖析親密關係暴力指出,A女遭掐頸至窒息、被水果刀抵腹威嚇,生命遭受極大威脅,性自主決定權已蕩然無存;被害人在加害人的暴力陰影與絕對權力支配下,為求自保常會採取妥協安撫策略。
A女曾向友人透露「假裝很愛他的話就沒事」以爭取安全脫身時間,辯方將這種受迫性的求生表象曲解為性交合意,完全是倒果為因。再者,A女面臨阿奎揚言殺害全家的威脅,且擔憂手機隨時被查閱,因而產生延遲、片段揭露隱私細節的狀況,完全符合重大創傷被害人的防禦心理。
法官審酌,阿奎與被害人曾為伴侶,本應相互尊重,竟為宣洩私慾,施加掐頸、掌摑、持刀抵腹等強暴脅迫手段逼迫下跪,並兩度強制性交且錄影存證,嚴重摧殘被害人身心與性隱私,犯罪手段極度惡劣;犯後不僅毫無悔意矢口否認,亦未達成和解賠償。
法官考量其無前科及個人生活經濟狀況,就兩次犯行分別判處7年8月與7年4月,合併定應執行刑8年,扣案的手機及鑰匙均宣告沒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