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亞洲 生活 控夫性侵!人妻檢體驗出「陌生男DNA」告不成反賠5萬

控夫性侵!人妻檢體驗出「陌生男DNA」告不成反賠5萬

  • 09/15/2026 03:21

人妻與丈夫因婚姻問題鬧上法院,DNA鑑定結果成為案件關鍵。(圖/翻攝自Canva)

▲ 人妻與丈夫因婚姻問題鬧上法院,DNA鑑定結果成為案件關鍵。(圖/翻攝自Canva)


台北一名人妻因婚姻問題與丈夫發生爭執,事後指控丈夫有不當行為,沒想到相關調查卻意外驗出另一名男子的DNA。由於鑑定結果與丈夫的DNA型別並不相符,丈夫最終獲不起訴處分,並認為妻子與他人有不當往來,導致自身配偶權受損,提告求償50萬元。案件經法院審理後,台北地院二審日前改判妻子賠償丈夫5萬元。


夫妻關係早生變

判決書指出,小花(化名)與阿志(化名)結婚約4年後,從2021年8月開始陸續出現離家、夜不歸宿等情況。到了2023年2月,阿志從夫妻共用的平板電腦中,發現小花疑似與多名男子互動親密,雙方因此發生口角。小花隨後前往馬偕醫院驗傷,並指控阿志在凌晨對她有不當行為,相關案件也因此進入司法調查。


檢體驗出男性DNA

檢方為釐清案情,後續委由刑事警察局進行DNA鑑定,結果在小花私密處深處採集的檢體中,發現男性Y染色體DNA,STR型別經比對後,確認與阿志並不相同。對此,小花否認與其他男子有親密接觸,面對為何會出現該名男子的DNA,則表示自己並不清楚。相關刑事案件最終對阿志作成不起訴處分。


一審判丈夫敗訴

阿志認為小花的行為已造成婚姻關係受損,進而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小花賠償50萬元。不過,一審法院認為,雖然檢體確實驗出其他男性DNA,但前列腺特異抗原檢測呈陰性,且未發現精子細胞,因此仍存在其他因素造成DNA沾染的可能,無法僅憑鑑定結果認定小花侵害配偶權,判阿志敗訴。


二審認定權益受損

案件上訴後,台北地院重新審視相關鑑定及事證,認為小花對於檢體中出現男性DNA,除了表示「不清楚」外,並未提出其他合理解釋;而刑事警察局採用分層萃取法進行鑑定,相關結果具有可信性。法院綜合雙方婚姻狀況及相關證據後,認定小花在2023年2月9日前數日,與其他男子有進一步親密行為,已侵害阿志基於婚姻關係所享有的身分法益。最終改判小花賠償阿志5萬元精神慰撫金,超過部分駁回,全案不得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