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 彰化縣埔鹽鄉民代表會主席施春貴,遭控將公務車當成「愛情專車」。(圖/翻攝自施春貴臉書)
彰化縣埔鹽鄉民代表會主席施春貴,遭控將公務車當成「愛情專車」,涉嫌載送「女友們」出遊、進出汽車旅館及外宿,還以公家加油卡支付油錢,另被指利用公務車出席會議,詐領交通費共2000元。彰化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,依背信、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。對此,施春貴喊冤,表示自己不偷不取、沒有貪污,並澄清前往汽車旅館是因突然腹瀉,急著找廁所才臨時進入。
載女友們出遊 公務車變愛情專車
起訴書指出,施春貴自2018年底擔任埔鹽鄉民代表,2020年9月補選接任代表會主席,並於2022年底連任至今。依規定,代表會公務車僅能用於執行公務,但他涉嫌在2024年2月至2025年6月間,利用職務保管及使用公務車的機會,多次將車輛作為私人交通工具,載送多名女性友人出遊、就醫,並前往台南、桃園等地住宿過夜,甚至接送前往機場。
檢方比對ETC、行車及加油紀錄後,認定施春貴涉及14筆私人使用公務車行程,相關油料費共4414元,另因使用公務車而節省租車費2萬4024元,合計獲取2萬8438元不法利益。此外,施春貴涉嫌於2024年6月14日及2025年5月21日,兩度駕駛公務車出席代表會定期會議,明知依規定不得再申請交通費,仍向承辦人員請領每次1000元,兩次共計2000元。
公務車開進摩鐵 施春貴:找廁所
針對相關指控,施春貴表示,案件去年就已遭檢調約談,近日因有人得知他即將參選,才又被有心人操弄,並解釋,當時開車載送女性友人前往北部,是為了到喪家弔唁,因不熟悉路況,途中突然腹瀉才緊急進入汽車旅館;另有行程是前往台南探病及陪同代表會赴澎湖參訪,強調並非將公務車當成私人座車。全案經廉政署及彰化縣調查站移送,彰化地檢署偵查後依背信、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,並建請法院分論併罰及依法沒收犯罪所得。
「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