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 新竹健身教練虐童案二審維持原判,高院駁回上訴。(示意圖/翻攝自Canva)
新竹縣竹北市爆發健身教練虐童案,3名男子受託照顧同事年僅4歲、5歲的姊弟,卻多次對幼童施以毆打、綑綁等不當行為,甚至將孩子帶往山區綁在樹上凌虐,還拍攝受虐畫面傳給友人。全案經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葉博爾有期徒刑6年6月、鍾豈陞1年2月,檢方及被告不服提起上訴,臺灣高等法院14日公布二審主文,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另一名涉案男子葉展皓則已棄保潛逃,目前仍遭通緝。
受託照顧姊弟竟施暴凌虐
根據新竹地方法院判決,案件發生於2024年,兩名幼童的母親因工作繁忙,自同年8月起委託同事葉展皓、葉博爾協助照顧孩子。不料,兩人卻多次要求姊弟罰站、進行平板支撐,甚至持拖鞋毆打,並將幼童受傷及遭體罰的照片傳給友人觀看。
同年9月,葉博爾、葉展皓與鍾豈陞將姊弟帶往新竹縣新埔鎮山區,由葉博爾、葉展皓以童軍繩將其中一名幼童綁在樹上,並毆打腹部,造成頸部紅腫。另一次事件中,葉博爾與葉展皓將另一名幼童獨自留在路邊後開車離去,孩子因害怕而追趕車輛,過程中抓住車門把手遭拖行,導致雙膝及雙腳多處擦挫傷,傷口甚至出現感染。
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
新竹地院一審審理時,葉博爾雖坦承部分犯行,但否認具有傷害或凌虐故意;鍾豈陞則主張自己僅負責開車,應屬幫助犯。法院綜合幼童證詞、傷勢照片及通訊紀錄等證據,認定相關犯行成立,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、妨害自由等罪,判處葉博爾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、鍾豈陞1年2月。
臺灣高等法院14日駁回上訴,維持一審判決,兩人刑期不變,部分仍可依法上訴。另一名涉案男子葉展皓,先前獲准以300萬元交保,卻於2025年3月棄保潛逃出境,目前仍遭法院通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