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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賴床竟遭抱摔!台南父無視保護令施暴 下場出爐

  • 10/20/2026 18:59

台南一名父親無視保護令,遭法院判處拘役70日、得易科罰金7萬元。(示意圖/AI生成)

▲ 台南一名父親無視保護令,遭法院判處拘役70日、得易科罰金7萬元。(示意圖/AI生成)


台南一名父親因管教問題,竟兩度對未滿12歲的女兒施暴,先是因女兒不願做伸展操而掌摑其左臉,隔月又因女兒賴床,將她抱起丟到床上,導致女童頭部撞到床架。由於男子先前已因對妻女施暴遭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,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,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反保護令罪,判處拘役50日、30日,合併應執行拘役70日,得易科罰金7萬元。


女兒不願做伸展操遭掌摑 左臉頰紅腫哭泣

判決指出,男子先前因對妻子及兩名子女實施家庭暴力,台南地方法院於2025年5月5日核發通常保護令,禁止他對妻子及子女實施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,保護令有效期間為2年。男子收受保護令後,警方也依法向他執行保護令。


然而,男子明知保護令內容,仍在有效期間內兩度對女兒施暴。2025年9月11日清晨,男子因不滿女兒不願做伸展操,竟掌摑女兒左臉,造成女童左臉頰紅腫、當場哭泣。女童上學後向老師透露遭父親掌摑,校方隨即通報家防中心,警方因而介入調查。


女兒賴床不肯起床 父親抱起丟向床鋪

事隔約1個月,男子又因女兒賴床、態度不佳而動怒。當時女童站在電視前,男子竟雙手抱住女童腋下,將她抱起後丟向約1公尺外的床鋪,女童頭部撞到床架,當場嚇哭。


男子受審時否認施暴,辯稱第一次掌摑女兒的人是妻子,第二次則只是將女兒抱放到床上,想藉此叫醒她。不過,法院勘驗女童及其兄長的證述,認為兩人對施暴過程的描述大致相符,另有女童左臉頰紅腫照片及家防中心調查報告等資料佐證,因此不採信男子的說詞。


法院指出,男子曾在警詢時表示,因女兒不理會家人、態度不佳,才將她從地上抱起往床上拋,與其後續辯解有所出入,認定其說法有卸責之嫌。


無視保護令對兒童施暴 法院判拘役70日

法官認為,男子身為父親,明知法院已核發保護令,卻仍未拿捏管教分寸,對未滿12歲的女兒實施身體及精神上的不法侵害,不僅造成女童左臉頰紅腫,也使其受到驚嚇、哭泣,行為已超出正常管教範疇。


量刑時,法院考量男子犯後否認犯行、未展現悔意,但沒有刑事前科,且案發後已與妻子調解離婚,由妻子行使兩名子女的親權,男子仍須按月支付扶養費。


台南地方法院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反保護令罪,分別判處拘役50日及30日,合併應執行拘役70日,得易科罰金,折算標準為每日新台幣1,000元,合計7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