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 台南男子假意接送外甥女友,竟在清粥小菜暗藏FM2迷藥,將女方載至摩鐵性侵。(圖/AI製圖,非當事人)
台南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下藥性侵案!一名男子阿強(化名)藉故前往高鐵站接送外甥的女友小美(化名),竟在購買的清粥小菜中暗藏第三級毒品FM2。小美食用後全身無力、意識昏沉,被阿強載往汽車旅館以手指及情趣用品性侵得逞。事後阿強在法庭上矢口否認,更瞎扯雙方是「性交易」,但法官比對檢驗報告與對話紀錄後狠狠打臉。刑事部分,最高法院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,重判阿強9年有期徒刑定讞;民事部分,台南地院近日則判決阿強須賠償小美8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假意接送買清粥小菜 竟暗藏FM2迷藥
判決書指出,阿強(化名)為小美(化名)男友的舅舅。民國112年10月5日中午,阿強駕駛小客車前往台南高鐵站接送小美,並途中買了清粥小菜給她果腹。沒想到,阿強竟偷偷將第三級毒品「氟硝西泮」(俗稱FM2)摻入飲食中。小美吃下後不久,便出現頭暈、肢體無力及意識昏沉等藥效發作症狀。
同日下午4時許,阿強見小美已無力反抗,便將她載往台南市東區的一間汽車旅館。在違反小美意願的情況下,阿強不僅撫摸其胸部,更以情趣用品按摩棒、手指及生殖器對其進行強制性交得逞。
瞎扯性交易遭狠打臉 判刑9年定讞
小美在案發當晚離開汽車旅館後,隨即搭車返回嘉義,並透過通訊軟體傳訊向好友求救,崩潰寫下「阿伯救我」、「我很難過」、「我一直哭」、「我現在什麼人都不想見」等語。好友透過視訊發現小美蹲在車站不斷哭泣,立刻報警處理。
當晚警方與消防人員陪同小美前往嘉義長庚醫院進行檢傷採驗,經台北榮民總醫院檢驗血液與尿液後,確認小美體內含有第三級毒品FM2的代謝物反應,成了阿強下藥的鐵證。
阿強落網後,起初在警詢時全盤否認發生性行為,辯稱兩人在汽車旅館「只是聊天、吃東西」。直到檢方出示小美陰道深處採集到其DNA的鑑定書後,阿強才改口承認發生關係,但到了法院審理時,又大翻供瞎扯是小美主動提議進行「性交易」。
為圓謊,阿強還提出案發當晚曾匯款700元給小美的紀錄。但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,該筆款項為小美要求支付的「返家車資」,且阿強事後傳送「等阿公好了我再去轉1300元」等訊息,明顯是為了掩人耳目並安撫被害人的舉動。
刑事部分,阿強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0年;案件上訴後,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改判有期徒刑9年;案經最高法院於115年9月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惡劣行徑侵害貞操權 民事再判賠80萬
除了刑事責任外,小美也對阿強提起附帶民事訴訟,求償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。台南地院民事庭法官審理後痛批,阿強身為長輩,竟為滿足一己私慾,餵食第三級毒品並對意識不清的小美強制性交,嚴重侵害其身體權、貞操權及性自主權,行徑惡劣且情節重大。
法官審酌,阿強自承肄業、無收入、離婚且需扶養兩子與老母,最終判決阿強須賠償小美80萬元精神慰撫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